港澳特区护照及旅行证件 |
2019-02-08 |
如申请人未满18周岁,须由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陪同该申请人前来总领馆递交。父、母需提交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出生证明书副本以证明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母与你的关系;合法监护人需提交法庭判决书复印本(如适用)以证明同意这项申请的合法监护人对申请人拥有管养权。
香港特区入境处关于申请香港特区旅行证件的有关要求如下: 如申请人从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旧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请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时一并递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大使馆或总领事馆不单独受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具体要求,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 (二)办证程序 总领馆受理申请后将把有关资料寄到香港特区入境处审批,待收到入境处寄回的证件后,总领馆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三)办证时间 通常需要4至8周。 二、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
(一)适用情形 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丢失、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及进入许可。 (二)办证方式 申请人应联系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并亲自前来总领馆办理。 (三)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2、彩色近照一张(正面、免冠,55 mm×45mm)。 三、澳门特区护照及旅行证
(一)驻外使领馆不受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
(二)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向使领馆或直接向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 “海外邮寄申请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 澳门邮箱1089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
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6:00,联系电话是:+853-28370777,+853-28370888,传真是:+853-28374300。
(三)澳门居民在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可拨打该局24小时求助热线:+853-2857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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