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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居新南威尔士州中国侨民登记(2008/03/20)

2005-06-14

内容索引:

  1、侨民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2、实行侨民登记的目的是什么?

  3、办理侨民登记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4、实行侨民登记的原则是什么?

  5、怎样进行侨民登记?

  6、注意事项

  注:本文中新南威尔士州简称“新州”,中国驻悉尼总领馆简称“总领馆”。

正文:

  1、侨民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为了便于向领区内(新州)的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提高领事服务的质量,更好地维护侨胞的切身利益,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有关规定,并参照世界许多国家的做法,总领馆对定居在领区(新州)内的中国侨民实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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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实行侨民登记的目的是什么?

  1、便于总领馆确定在新州的中国公民身份并了解他们的状况;

  2、便于总领馆为在新州的中国公民办理护照等有关领事证件手续;

  3、便于在事故、逮捕或受伤等特殊情况下及时向侨胞提供协助;

  4、便于在发生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时及时向侨胞提供信息,以减少侨胞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5、便于在特殊情况下协助侨胞与国内亲人进行联系;

  6、便于侨民在发生伤亡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向当事人及其亲属提供协助;

  7、便于总领馆在任何需要的时候及时与侨胞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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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办理侨民登记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1、在新州范围内,所有取得澳大利亚永久或半年以上居留权的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

  2、登记人持有有效护照、永久居留或半年以上临时居留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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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实行侨民登记的原则是什么?

  侨民登记根据自愿原则进行。

  登记人的全部资料属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未经本人允许,总领馆不会向任何机构或个人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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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怎样进行侨民登记?

  1、侨民登记时,由本人携带护照、照片、居留证件亲自到总领馆(地址:39 Dunblane StCamperdownNSW 2050)进行登记;

  2、填写《澳大利亚中国公民登记表》(表1为已获得永久居留者登记,表2为居留半年以上而未获得永久居留者登记),一份表格登记一人;

  3、申请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加注的中国公民,可在办理领事证件时进行登记;

  4、婴儿出生两个月内,由父母、亲属或抚养人持出生证明向总领馆申请登记。

  5、因下列情况需改变登记内容时,本人或亲戚朋友应及时填写《登记资料变更表》并传真给总领馆(传真号码:02-8595-8021):

  1)因家庭搬迁、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等原因引起登记资料变更者。

  2)因加入澳藉导致身份变化者。

  3)登记人失踪或死亡。

  4)变更姓名者,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总领馆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由本人向总领馆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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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注意事项

  在申报或变更登记资料时,不得伪造、涂改资料,不得假报,不得冒名顶替他人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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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悉尼总领馆

  2008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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